国家濒科委参加CITES第24次动物委员会会议

2008年4月20日至4月24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了第24次动物委员会会议。我国的履约机构国家濒管办、国家濒科委(办公室主任孟智斌为代表),以及国家农业部有关部门组成5人代表团出席了本次会议。

CITES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动物委员会的例行会议,讨论和决定缔约国大会休会期间的与动物物种有关的履约问题。今年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地区报告、大宗贸易回顾、圈养、无害判定国际专家研讨会、物种定期回顾、鲨鱼、鲟鱼和海参等。

在公约第十四届缔约国大会上,我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曾提出4种鲨鱼需要予以关注。本次动物委员会要求针对鲨鱼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的渔业(IUU)建立和健全有关机制。

由于缺乏必要和充足的前期工作,会议对海参做了两点建议:要求秘书处就FAO(联合国粮农组织)的一份关于海参的技术性报告和加拉帕戈斯的案例研究做个综合报告提交给公约第十五届缔约国大会;要求秘书处向FAO询取关于“海参可持续管理的技术指南”并通知缔约国其工作文件的网址。

圈养:“圈养(Ranching)”是指将野生个体置于人工控制下饲养,原本仅用于CITES附录I的鳄鱼和海龟类动物。凡符合“圈养”规定的附录I动物可以降至附录II用于商业贸易。由于近年出现其它不少物种也以“圈养”名义出口,本次会议被要求讨论是否删除“圈养”(许可证来源码“R”)的使用和重新审视其定义以及与此有关的Conf 9.24(附录I 物种降至附录II的规定)Conf 11.16号(关于“圈养”的规定)文件的内容。经讨论,会议不赞成删除“R”码,建议还可扩大用于附录II物种。另外对“圈养”的使用作了更严格的规定,局限于使用成长为成体可能性不大的卵和幼体。同时建议秘书处聘用专家为缔约国合适地使用“圈养”提出一个指南。

无害判定:动物委员会本次会议对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国际专家研讨会(蒋志刚常务副主任代表国家濒科委参加了该会议并作了食蟹猴和猕猴的专题报告)作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全面总结和评估该研讨会的结果,撰写能帮助科学机构做“无害判定”的工作文件。会议提出了一个问卷,将通知各缔约国填答,以全面评估科学机构作“无害判定”的现状和需求。建议起草一个决议,强调“无害判定”是缔约国最基本的履约事项,鼓励缔约国利用上述研讨会的成果促进有关工作。 (报道 孟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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