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象牙销售

日内瓦,2008年7月16日。

今天CITES常务委员会(其职责是在缔约国大会会期之间承担CITES的执行监查)放行了在2007年原则通过的象牙一次性销售。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和津巴布韦现获许一次性销售官方所有的总计108吨象牙。核准原牙的数量如下: 

  • 博茨瓦纳:43,682.91公斤;
  • 纳米比亚:9,209.68公斤;
  • 南 非:51,121.8公斤;
  • 津巴布韦:3,755.55公斤。

委员会也同意指定中国为进口国家。日本在2006年已经被允许进口象牙。这两个国家都声明他们将严密监控国内市场。 
所有销售收入将专门用于大象保护以及与象生存地毗邻的当地社区。

“秘书处将严格监督这项销售,并评估其对整个非洲大象种群的影响。我们将持续监督中国和日本的国内贸易控制,以确保杜绝不择手段的贸易商趁此机会洗白非法来源的象牙,”公约秘书长Willem Wijnstekers先生说。

CITES从1989年起禁止象牙国际商业贸易。到1997年,基于对一些南部非洲国家大象种群的管理健康有效的认识,CITES允许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和津巴布韦对日本实行总共50吨的一次性销售。这次销售在1999年进行,为大象保护筹集了五百万美元。

象牙的合法销售源于自然原因死亡或者有问题动物控制性死亡而收集形成的现有库存。今天,南部非洲的大象种群被列入公约附录II,允许在许可系统中进行商业贸易,但是其它大象种群仍然被列入附录I,禁止任何商业目的的进口。

更多信息请联络Juan Carlos Vasquez at +41 22 917 81 56 or +41 79 378 65 40 or juan.vasquez@cites.org.或访问:Official documents and other information of the 57th meeting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The list of members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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